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三七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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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2-07-09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余政憲(宣布開會時及均不克出席,由委員互推林委員中森代理主席)

紀錄彙整:林瑞峰

出席委員:,由委員互推林委
員中森代理主席)
紀錄彙整:林瑞峰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六、確認本會第五三六次會議紀錄。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台北縣政府函為「擬定板橋都市計畫(部分文小二十一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配合變更主要計畫(部分停車場用地為學校用地)案」。
  2. 第二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楊梅鎮(富岡、豐野地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3. 第三案:桃園縣政府函為「擬定南崁地區都市計畫(多功能藝文園區)細部計畫暨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書(原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市鎮中心)案」。
  4. 第四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大肚都市計畫(廣場兼機關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5. 第五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大雅都市計畫(部分文教區、農業區、學校用地為社會福利事業專用區【供財團法人基督教惠明盲人福利會使用】,部分文教區、學校用地為農業區)案」。
  6. 第六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鹿港福興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7. 第七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崙背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8. 第八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埔(和睦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力事業用地)案」。
  9. 第九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北區鄭子寮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並配合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變更文中65用地為文大11用地)案」
  10. 第十案:高雄縣政府函為「鳳山都市計畫容積率專案通盤檢討案」。
  11. 第十一案:高雄縣政府函為「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台灣省部分)容積率專案通盤檢討案」。
  12. 第十二案:高雄縣政府函為「高雄臨海特定區計畫(台灣省部分)容積率專案通盤檢討案」。
  13. 第十三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湖內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乙種工業區、農業區、綠地、廣場用地、道路用地為河川區;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為河川區兼供道路用地使用、部分綠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用地使用、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用地使用)案」。
  14. 第十四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湖內(大湖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15. 第十五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16. 第十六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鹽埔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