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21-審議事項-第十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漁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公園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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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421
案件id
MOIO5421-4-011-5d4e3e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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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新竹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一年八月七日第一四○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新竹市政府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府都計字第○九一○○六二九八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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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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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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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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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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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退請新竹市政府就擬變更後公園用地之具體規劃內容、開發期程、財源籌措、及對現有生態環境之衝擊影響等事項補充相關資料後,再行報部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