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21-審議事項-第十四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前鎮區崗山仔都市計畫部分紅毛港遷村住宅區、道路用地為公園用地(配合紅毛港遷村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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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421
案件id
MOIO5421-4-015-726c7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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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九十一年七月九日第二七五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九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高市府工都字第○九一○○四一四一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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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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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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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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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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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除事業及財務計畫「並俟開發完成後,始得申請發照建築」乙節,因牴觸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六號解釋文,應予以刪除外,其餘准照高雄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帶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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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帶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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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變更為公園用地後,有關原有廢棄土堆及環境污染問題,請高雄市政府依相關法令規定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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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紅毛港遷村安置用地因遭人違法棄置廢棄土堆,擬將受污染區域變更為公園用地,除本計畫案外,尚涉及高雄縣轄區之都市計畫變更案,目前正由高雄縣都委會審議中,請高雄縣政府儘速報部核定,以避免同一街廓因行政轄區不同卻分屬公園用地及住宅區之不合理情形發生,及影響紅毛港遷村計畫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