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31-宣讀/確認事項-六、確認本會第五四一次會議紀錄核定案件第十案「變更高雄市凹子底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工業區(公十)為特定商業專用區、停車場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綠地、特定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及部分農業區(農二十)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特定公園用地、道路用地)案」紀錄、第五四二次會議紀錄及本部、苗栗縣、卓蘭鎮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一年九月十日聯席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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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431
案件id
MOIO5431-1-001-bb661d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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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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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雄市政府依照本會第五四一次會議紀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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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案件第十案)決議修正變更主要計畫書、圖送部後,請本部營建署先送請本案專案小組確認已依本會決議修正後,簽請部長核定。有關環境影響評估部分,應注意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三、本部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台內營字第○九一○○八四二七九-一號函訂頒之「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請本部營建署再徵詢各相關單位意見,如有不周延之處,應另行研處檢討修正。“以下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