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四三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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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2-09-24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余政憲(宣布開會時余政憲及許應深不克出席,由委員互推林委員中森代理主席)

紀錄彙整:黃廷熙

出席委員:,由委員互推林委員中森代
理主席)
錄彙整:黃廷熙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六、確認本會第五四一次會議紀錄核定案件第十案「變更高雄市凹子底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工業區(公十)為特定商業專用區、停車場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綠地、特定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及部分農業區(農二十)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特定公園用地、道路用地)案」紀錄、第五四二次會議紀錄及本部、苗栗縣、卓蘭鎮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一年九月十日聯席會議紀錄。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綠地、停車場用地及道路用地)案」。
  2. 第二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東(頭重、二重、三重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合併『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新竹縣部分)案」。
  3. 第三案:台中縣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霧峰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4. 第四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大雅都市計畫(『停五』停車場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5. 第五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村都市計畫(醫療專用區增列供慢性病醫院使用)案」。
  6. 第六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林內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7. 第七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麥寮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案」。
  8. 第八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水上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9. 第九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內埔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臨時動議
  1. 第一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部分市場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2. 第二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梓官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抽水站用地為河道用地、部分河道用地為農業區及部分農業區為抽水站用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