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五0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2-12-31

時間:00:0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余政憲(宣布開會時及兼

紀錄彙整:張瓊月

出席委員:

出席單位:

案件:

  1. 六、確認本會第五四九次會議紀錄。
  2. 第一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暨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
  3. ["第二案:高雄縣政府函為「擬定高速公路楠梓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鳳山厝部分)(農業區為住宅區、商業區、河川區、文大用地、文中小用地、公園用地、兒童遊樂場用地、停車場用地、
  4. 第三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盧厝地區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5. 第四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訂正新店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保護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
  6. 第五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樹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7. 第六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停八十五」停車場用地為機關用地(供警政機關使用))案」。
  8. 第七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南投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保護區為污水處理場用地)案」。
  9. 第八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花蓮鯉魚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10. 第九案:福建省政府函為「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案」。
  11. 第十案:福建省政府函為「變更連江縣莒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案」。
  12. 第十一案:福建省政府函為「變更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航空站用地【直昇機場】為機關用地)案」。
  13. ["第十二案:福建省政府函為「擬定連江縣南竿地區(黃官嶼、鞋礁、北泉礁、劉泉礁)、北竿地區(亮島、高登島、鐵尖、中島、三連嶼、進嶼、老鼠、白廟、大坵、小坵、無名島、峭頭、鵲
  14. 第十三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四小段四一○地號等八筆第二種住宅區土地為特定商業區計畫案」。
  15. ["第一案:為擴大民眾參與,以加強計畫審議作業之公開透明化,擬議有關本部都委會會議室空間改造及未來民眾參與列席陳訴意見之因應措施「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會場使用管理要點」,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