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51-審議事項-第十二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海濱遊憩區為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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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651
案件id
MOIO5651-4-013-28731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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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交通部所屬公路總局為辦理行政院八十九年五月五日台八十九交字第一二八四三號函核定之「台北港第二期聯外道路(臨港道路銜接西濱快速道路段)工程計畫」,其中臨港道路銜接西濱快速道路0K+000-2K+240段新建道路工程之需要,申請內政部辦理個案變更都市計畫,並准該部九十一年十二月十日交授公字第○九一○○○○六七九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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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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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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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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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九十二年二月十三日至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分別於台北縣政府、八里鄉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同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上午十時假八里鄉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自由日報九十二年二月十三、十四、十五日(星期四、五、六)第五十三、五十二及四十八版等三天公告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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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准本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九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市二字第○九二一○○○四九三號函檢送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到部,經提本會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第五五九次會議審決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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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交通部公路總局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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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列席代表說明,本案計畫道路其他二種替代規劃路線,均需經過『下罟尾遺址』及『下罟子遺址』範圍,為避免未來道路施工影響該二遺址,仍應依原計畫道路規劃路線辦理闢建,惟原規劃路線尚須拆除部分現有房屋,請該局酌予考量評估將該計畫道路路線微調至北側,儘量避免或減少拆除現有房屋;上開計畫道路之微調路線如經該局評估確定,因超出公開展覽草案範圍,請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如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則同意變更,否則應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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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列席代表說明,本案計畫道路已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應將上開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納入計畫書敘明,俾利執行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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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案計畫道路,應透過工程規劃設計技術,留設適當距離之緩衝隔離綠帶,並與當地海岸環境景觀妥予調合,創造出新景觀地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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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來計畫道路開闢時,應配合上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妥為研訂交通疏導改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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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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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通部以九十二年七月十六日交授公字第○九二○○○○三二○號函復略以:「...,經本部公路總局審慎評估後,實無法依前述會議決議,將本路線微調至北側。...」到部,特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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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擬變更範圍同意依交通部九十二年七月十六日交授公字第○九二○○○○三二○號函提意見「維持原規劃路線」外,其餘應依本會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第五五九次會議決議文辦理,並退請交通部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