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891-審議事項-第十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吉安(鄉公所附近)都市計畫(部分綠地、工業區、文教區為道路用地(供高速公路使用),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路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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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891

案件id

MOIO5891-4-012-4a2ebd

概要說明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