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891-審議事項-第十三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南庄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公路車站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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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891
案件id
MOIO5891-4-015-8eca1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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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三年四月一日第一五二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九十三年六月八日府工都字第0930057803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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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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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苗栗縣政府依內政部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台八八內營字第8874279號函認定係配合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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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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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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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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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因「公路車站用地」之分區名稱於苗栗縣政府九十三年六月十四日府工都字第0930057089號函報本部核定之「變更南庄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內已修正為「車站專用區」,故除將「公路車站用地」修正為「車站專用區」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