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941-審議事項-第七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計畫(部分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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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941
案件id
MOIO5941-4-009-94cd1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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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新竹縣都委會93年6月28日第187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93年8月30日府工都字第093011223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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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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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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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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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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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竹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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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令依據引述之行政院函內容與本案變更無直接關係應予刪除;至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業已廢止,並改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自治法規,計畫圖備註部分請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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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書第五頁變更內容綜理表民眾陳情意見,如非屬變更計畫內容,應予刪除,至於是否採納辦理,請敘明理由於相關文件補充說明。此外,計畫書第八頁引述「依據92.08.29公開展覽說明會更正現行都市計畫圖」,為避免誤解,應予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