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971-審議事項-第四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頭城都市計畫(部分學校用地為行政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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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971
案件id
MOIO5971-4-005-e38d6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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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3年9月23日第124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93年10月22日府建城字第0930132269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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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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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宜蘭縣政府依內政部93年1月29日台內營字第0930081735號函認定係縣興辦之重大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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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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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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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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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增列:「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5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建築線至少退縮2公尺。退縮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面臨道路境界線2公尺範圍內應維持供公眾通行,設置退縮地後免再留設騎樓」之建築退縮規定外,其餘准照宜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