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971-審議事項-第十四案:福建省政府函為「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部分國家公園區為住宅區、農業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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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971
案件id
MOIO5971-4-015-a3ce6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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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3年7月9日第29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福建省政府93年10月14日閩二建字第0930004005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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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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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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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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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團體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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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因案情複雜,交由「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本會專案小組先行審查,獲致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