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29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6-03-21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李逸洋(宣布開會時及兼副主任委

紀錄彙整:林瑞峰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1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樹林都市計畫(部分學校用地-文中三為農業區)案」。
  2. 第2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店安坑地區主要計畫案」。
  3. 第3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永和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4. 第4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機關用地、公園用地及溝渠用地為道路用地暨部分道路用地為機關用地、溝渠用地)案」。
  5. 第5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部分行政區、農業區、公園用地、機關用地及溝渠用地為道路用地暨部分道路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6. 第6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鳳山市主要計畫(部分捷運系統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兼供排水使用)案」。
  7. 第7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鳳山市主要計畫(部分河川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河川用地、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案」。
  8. 第8案:台東縣政府函為「變更關山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六案】再提會討論案」。
  9. 第1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樹林都市計畫(部分學校用地-文中三為農業區)案」。
  10. 第2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店安坑地區主要計畫案」。
  11. 第3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永和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12. 第4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機關用地、公園用地及溝渠用地為道路用地暨部分道路用地為機關用地、溝渠用地)案」。
  13. 第5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部分行政區、農業區、公園用地、機關用地及溝渠用地為道路用地暨部分道路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14. 第6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鳳山市主要計畫(部分捷運系統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兼供排水使用)案」。
  15. 第7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鳳山市主要計畫(部分河川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河川用地、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案」。
  16. 第8案:台東縣政府函為「變更關山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六案】再提會討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