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四四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2-01-08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余政憲許應深代紀錄彙整:張瓊月

紀錄彙整:

出席委員: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大業路西側部分農業區為水利設施用地計畫案」。
  2. 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三軍總醫院附近地區(醫院及醫學研究中心用地變更為大學用地部分)都市計畫案」。
  3. 第四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機關用地為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及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衛武營公園)案」。
  4. 第五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鳳山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公園用地、特定休閒商業專用區、道路用地)案」。
  5. 第六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及零星工業區為變電所用地)案」。
  6. 第七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石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綠地、污水抽水站用地為環保設施用地︶案」。
  7. 第八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宜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社教用地)案」。
  8. 第九案:台南縣政府函為「擬定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案」補辦公開展覽後再提會討論案。
  9. 第十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安平區『部份文中用地、道路用地、文小用地為文中用地(完全中學)、部份文小用地為機關用地,部份文中用地為文小用地』主要計畫案」。
  10. 第十一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機六二』機關用地(供臺南高等行政法院設置院址使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