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日期:2011-09-20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江宜樺簡太郎代

紀錄彙整:陳政均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2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鐵路用地、道路用地及車站服務專用區、部分綠地為鐵路用地)(配合臺鐵南新竹站設置)案」。
  2. 第3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廣場兼道路使用)」案。
  3. 第4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水溝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水溝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
  4. 第5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配合設置茄萣溼地公園)案」。
  5. 第6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岡山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大遼排水上游段第一期改善工程)」案。
  6. 第7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甲仙都市計畫(部分河川區、農業區、保護區為道路用地)(配合甲仙大橋拓寬改建工程)」案。
  7. 第8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鹽埔漁港特定區計畫(配合七號計畫道路新闢工程)案」。
  8. 第9案:內政部為「變更高雄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及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配合大遼排水上游段第一期改善工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