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日期:2012-07-24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李鴻源簡太郎代

紀錄彙整:陳政均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2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為機關用地)案-(綠丘營區都市計畫變更案)」。
  2. 第3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園道用地為園道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配合二張犁護岸及橋樑改建工程)案」。
  3. 第4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配合農業區專案讓售分配位置及農水路灌排施作)主要計畫案」。
  4. 第6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配合新竹市立體育館西側都市更新計畫)案」。
  5. 第7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嘉義市部分)」案。
  6. 第8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道路使用)(嘉義縣部分)」案。
  7. 第9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南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
  8. 第10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灣子內地區)部分醫療用地為廣場用地、道路用地」案。
  9. 第11案:原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楠梓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仁武部分)(部分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後港巷道路拓寬工程)」案。
  10. 第2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為機關用地)案-(綠丘營區都市計畫變更案)」。
  11. 第3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園道用地為園道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配合二張犁護岸及橋樑改建工程)案」。
  12. 第4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配合農業區專案讓售分配位置及農水路灌排施作)主要計畫案」。
  13. 第6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配合新竹市立體育館西側都市更新計畫)案」。
  14. 第7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嘉義市部分)」案。
  15. 第8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道路使用)(嘉義縣部分)」案。
  16. 第9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南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
  17. 第10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灣子內地區)部分醫療用地為廣場用地、道路用地」案。
  18. 第11案:原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楠梓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仁武部分)(部分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後港巷道路拓寬工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