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三六三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993-07-16

時間:09:0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吳伯雄紀錄:廖本全

紀錄彙整:

出席委員: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一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新興區新興一小段二一二八號等五筆土地為機關用地案。
  2. 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信義計畫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劉厝地區主要計畫(「機七」機關用地用途及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地區及八斗子地區計畫(部分住區為道路用地、部分保護區為道路用地)案。
  6. 第七案:內政部為訂定高雄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案。
  7.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蚵子寮近海漁業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8. 第一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新興區新興一小段二一二八號等五筆土地為機關用地案。
  9. 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信義計畫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
  10.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劉厝地區主要計畫(「機七」機關用地用途及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11.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
  12.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地區及八斗子地區計畫(部分住區為道路用地、部分保護區為道路用地)案。
  13. 第七案:內政部為訂定高雄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案。
  14.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蚵子寮近海漁業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