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四七八次會議紀錄

日期:0000-00-00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二會議室。

主席:黃主文楊寶發代紀錄彙整:張瓊月

紀錄彙整:

出席委員: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萬華區福星段四小段一四八等八筆地號土地第四種商業區為公園用地暨同地段一七六、一七七等二筆地號第四種商業區為機關用地計畫案」。
  2. 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台北市內溝溪下游段暨基隆河南湖大橋至省市界兩岸親水河道整治都市計畫案」。
  3. 第四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文山區政大段一小段四七等地號國中用地為高中用地計畫案」。
  4. 第五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台北市中山區中山段一小段八五二及八五三地號土地第四種商業區內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案」。
  5. 第六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原都市計畫三民區部分市場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6. 第七案:原台灣省政府辦理「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工業區專案通盤檢討)案」。
  7. 第八案:原台灣省政府辦理「變更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8. 第九案:原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草嶺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暨人民建議撤銷計畫)案」。
  9. 第十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10. 第十一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綠地)」案。
  11. 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萬華區福星段四小段一四八等八筆地號土地第四種商業區為公園用地暨同地段一七六、一七七等二筆地號第四種商業區為機關用地計畫案」。
  12. 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台北市內溝溪下游段暨基隆河南湖大橋至省市界兩岸親水河道整治都市計畫案」。
  13. 第四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文山區政大段一小段四七等地號國中用地為高中用地計畫案」。
  14. 第五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台北市中山區中山段一小段八五二及八五三地號土地第四種商業區內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案」。
  15. 第六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原都市計畫三民區部分市場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16. 第七案:原台灣省政府辦理「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工業區專案通盤檢討)案」。
  17. 第八案:原台灣省政府辦理「變更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18. 第九案:原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草嶺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暨人民建議撤銷計畫)案」。
  19. 第十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20. 第十一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綠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