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56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7-04-10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李逸洋(宣布開會時不克出席,由林美珠代理主席)。

紀錄彙整: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2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2. 第3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第三次通盤檢討)編號第53案(西屯區市政路延伸路段)」再提會討論案。
  3. 第4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南屯路、萬美巷間部分排水道用地為排水道用地兼作道路使用)」案。
  4. 第6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文高[8]為文大用地)案」。
  5. 第7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湖子內地區、興村地區都市計畫(環保用地區段徵收)案」。
  6. 第1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北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
  7. 第1案:楊委員重信等提案建議儘速就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及第34條規定之執行疑義予以釐清,並研議作適切之檢討修正案。
  8. 第2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9. 第3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第三次通盤檢討)編號第53案(西屯區市政路延伸路段)」再提會討論案。
  10. 第4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南屯路、萬美巷間部分排水道用地為排水道用地兼作道路使用)」案。
  11. 第6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文高[8]為文大用地)案」。
  12. 第7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湖子內地區、興村地區都市計畫(環保用地區段徵收)案」。
  13. 第1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北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
  14. 第1案:楊委員重信等提案建議儘速就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及第34條規定之執行疑義予以釐清,並研議作適切之檢討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