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14次會議紀錄

日期:2013-10-29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李鴻源林委員慈玲代

紀錄彙整:陳政均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1案:原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含南、北勢溪部分)(第二次通盤檢討)(另案辦理變更案:\r\n部分保安保護區開放興建農舍)案」。
  2. 第2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主要計畫(部分行政區為乙種工業區)案」。
  3. 第3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新竹市部分)(第一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
  4. 第4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配合新港溪排水路改道及設置高架水塔等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細部設計調整)主要計畫案」。
  5. 第5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第十四期市地重劃區範圍調整)案」再提會討論案。
  6. 第6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農業區為文小用地)」案。
  7. 第7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石岡水壩特定區計畫(保護區為水利用地、道路用地為水利用地兼道路使用(配合大甲溪輸水路工程))案」。
  8. 第8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配合湖子內地區環保用地區段徵收道路截角線)案」。
  9. 第10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大社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10. 第11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鹽埔漁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11. 第1案:原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含南、北勢溪部分)(第二次通盤檢討)(另案辦理變更案:\r\n部分保安保護區開放興建農舍)案」。
  12. 第2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主要計畫(部分行政區為乙種工業區)案」。
  13. 第3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新竹市部分)(第一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
  14. 第4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配合新港溪排水路改道及設置高架水塔等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細部設計調整)主要計畫案」。
  15. 第5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第十四期市地重劃區範圍調整)案」再提會討論案。
  16. 第6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農業區為文小用地)」案。
  17. 第7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石岡水壩特定區計畫(保護區為水利用地、道路用地為水利用地兼道路使用(配合大甲溪輸水路工程))案」。
  18. 第8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配合湖子內地區環保用地區段徵收道路截角線)案」。
  19. 第10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大社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20. 第11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鹽埔漁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