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日期:2011-09-06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江宜樺簡太郎代

紀錄彙整:曾義權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1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部分垃圾處理場用地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
  2. 第2案:原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住宅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案」。
  3. 第3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實施計畫)案」。
  4. 第4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桃園市都市計畫(部分高速公路用地為農業區)案」。
  5. 第5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楊梅都市計畫(部分高速公路用地為工業區)(配合國道1號五股至楊梅段拓寬工程)案」。
  6. 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復興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7. 第7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南庄都市計畫(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專案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8. 第8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化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易淹水地區虎頭溪排水4K+578~5K+141段改善工程)案」。
  9. 第9案:原臺南縣政府函為「變更安定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10. 第10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自來水管線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溪州路拓寬工程)復議案」。
  11. 第11案:臺東縣政府函為「變更臺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主要計畫(配合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