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69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7-10-30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李逸洋(宣布開會時不克出席,由林兼

紀錄彙整:林文義、溫碧鋐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1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五股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河川區為道路用地)主要計畫案」。
  2. 第2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工業區、河道用地為道路用地)主要計畫案」。
  3. 第3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店都市計畫(部分河川區及道路用地為住宅區,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
  4. 第4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苑裡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汚水處理廠用地,部分乙種工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5. 第5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廣場用地為鐵路用地)案」。
  6. 第6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彰化市都市計畫(文中用地、部分公園用地為文高用地)案」。
  7. 第7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營都市計畫(部分「機六」機關用地及「公十」公園用地為住宅區)案」。
  8. 第8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岡山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學校用地【供人工濕地使用】)案」。
  9. 第9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前庄排水整治工程)案」。
  10. 第10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都市計畫(部分河川區為工業區、零星工業區及農業區;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前庄排水整治工程)案」。
  11. 第11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紅毛港地區配合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一期工程計畫)案」。
  12. 第12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道路用地、綠地用地、停車場用地、宗教專用區(二))案」再提會討論案。
  13. 第1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漁港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河川區為道路用地及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案」。
  14. 第2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東華大學城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15. 第1案:臺北市政府簡報「變更臺北市華光社區暨週邊地區住宅區、電信用地、郵政用地及變電所用地土地為商業區、數位科技專用區及金融服務專用區主要計畫案」辦理情形。
  16. 第2案:高雄市政府簡報「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及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臺鐵高雄港站及臨港沿線都市更新再開發)案」辦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