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92次會議紀錄

日期:2017-01-10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葉俊榮花敬群代

紀錄彙整:陳政均

出席委員:uff08u8a73u6703u8b70u7c3du5230u7c3fuff09u3002

出席單位:uff08u8a73u6703u8b70u7c3du5230u7c3fuff09u3002

案件:

  1. 第2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學校用地【文小九、文中八、文小十七】為文教區)(開發期程展延)案」。
  2. 第1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市68市場用地為住宅區、園道用地)案」。
  3. 第9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案(配合和發產業園區開發後土地處理方式)」。
  4. 第10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
  5. 第7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灣子內地區)細部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第一階段)案」再提會討論案。
  6. 第5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前金區)部分行政區為商業區(舊市議會土地)案」。
  7. 第6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配合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填築用地)案」。
  8. 第4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灣子內地區)機關用地(部分機4及機17)為住宅區及商業區案」。
  9. 第3案:內政部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10. 第1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市68市場用地為住宅區、園道用地)案」。
  11. 第2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學校用地【文小九、文中八、文小十七】為文教區)(開發期程展延)案」。
  12. 第4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灣子內地區)機關用地(部分機4及機17)為住宅區及商業區案」。
  13. 第5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前金區)部分行政區為商業區(舊市議會土地)案」。
  14. 第6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配合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填築用地)案」。
  15. 第7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灣子內地區)細部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第一階段)案」再提會討論案。
  16. 第9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案(配合和發產業園區開發後土地處理方式)」。
  17. 第10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