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四一○次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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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7-03-31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林豐正黃南淵代

紀錄彙整:李文焜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六、宣讀本會第四○九次委員會議紀錄。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工業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案。
  2. 第二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本會審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灣子內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等六案之共通性決議文之二─(二)部分,提請覆議案。
  3. 第三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楠梓區後勁舊部落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4. 第四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楠梓加工出口區及中油莒光宏毅新村一帶)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
  5. 第五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二苓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6. 第六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崗山仔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逕向內政部陳情案件編號一、編號四(即實質變更案第六案)本會決議文部分,提請覆議案。
  7. 第七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內湖區東湖路南側部分保護區及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計畫案」。
  8. 第八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台北市民生東路新社區特定專用區建築管制要點』有關學前教育設施及社會福利設施(限供兒童福利機構使用)設置規定案」。
  9. 第九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內湖七十三號公園南側部分用地為學校用地計畫案」。
  10. 第十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衛武營區機關用地為公園用地案。
  11. 第十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興新村(含南內轆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案。
  12. 第十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暫予保留,另案辦理部分。
  13.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宜蘭市都市計畫(南門地區)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商業區)案。
  14.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龍潭湖風景特定區計畫(區段徵收範圍調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