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32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6-05-02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李逸洋(宣布開會時不克出席,

紀錄彙整:陳幸宜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1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都市計畫(機關用地『限監理站使用』為機關用地)案」。
  2. 第3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有關縣立臺北大學用地)(部分文大用地為住宅區)案」。
  3. 第4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細部計畫(部分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公園用地為停車場用地)」案。
  4. 第5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機39」機關用地調整指定機關)案」。
  5. 第6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配合鹽水污水處理廠用地變更)案」。
  6. 第7案:台東縣政府函為「變更三仙台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7. 第9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案」復議案。
  8. 第10案:金門縣政府函為「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9. 第1案:為依本會第570次會議決定之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案件處理原則,先行辦理區段徵收地區之邊界分割測量登記相關事宜報告案。
  10. 第1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都市計畫(機關用地『限監理站使用』為機關用地)案」。
  11. 第3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有關縣立臺北大學用地)(部分文大用地為住宅區)案」。
  12. 第4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細部計畫(部分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公園用地為停車場用地)」案。
  13. 第5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機39」機關用地調整指定機關)案」。
  14. 第6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配合鹽水污水處理廠用地變更)案」。
  15. 第7案:台東縣政府函為「變更三仙台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16. 第9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案」復議案。
  17. 第10案:金門縣政府函為「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18. 第1案:為依本會第570次會議決定之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案件處理原則,先行辦理區段徵收地區之邊界分割測量登記相關事宜報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