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一一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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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1-06-19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張博雅(宣布開會時不克出席,由李逸洋代理主席)

紀錄彙整:林文義

出席委員:,由李
兼副主任 委員逸洋代理主席)
紀錄彙整:林文義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六、確認本會第五一○次會議紀錄,及內政部、台中縣暨東勢鎮.豐原市都市計畫委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淡水(竹圍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覆議案」。
  2. 第二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莊(頭前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細部計畫(部分住宅區為第一種住宅區、第二種住宅區、停車場、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學校、兒童遊樂場、人行步道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停車場用地為第一種住宅區及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條文)案」。
  3. 第三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部分(太平國小附近地區)細部計畫(部分公園、兒童遊樂場為道路)案」。
  4. 第四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蘇澳(新馬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道路用地(供高速公路使用)、部分溝渠用地為溝渠用地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路使用」案」。
  5. 第五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訂定桃園市(含大樹林地區及部分大湳地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覆議案」。
  6. 第六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訂定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覆議案」。
  7. 第七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訂定楊梅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覆議案」。
  8. 第八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訂定中壢平鎮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覆議案」。
  9. 第九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10. 第十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北(斗崙地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11. 第十一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北(斗崙地區)(體育公園附近地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12. 第十二案:新竹縣政府函為「擬定竹東都市計畫(原機四用地)細部計畫再提會討論案」
  13. 第十三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溪口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14. 第十四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布袋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15. 第十五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大橋國中新設辦理區段徵收地區部份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16. 第十六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永康六甲頂市地重劃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17. 第十七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內埔都市計畫(容積率專案通盤檢討)案」。
  18. 第十八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鐵路地下化南港專案工程都市計畫案」。
臨時動議
  1. 第一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特倉區、綠地、道路用地為甲種工業區、綠地及道路用地案」。
  2. 第二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鳳山都市計畫(部分綠帶為河川用地、人行步道用地,部分綠帶、河川用地暨道路用地為保存區)案」。